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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8年-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张子强被死刑-「1205」

1998年-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张子强被死刑-「1205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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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8年-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张子强被死刑-「1205」


张子强(1955年4月7日-1998年12月6日),绰号“大富豪”,是香港犯罪集团首脑,祖籍广西玉林市。张子强4岁时随父母从广东郁南县在逃港潮中偷渡到香港,成为香港人。他曾策划绑架富商李嘉诚之子李泽钜,获得十亿港元赎金。1998年与多名同伙在中国大陆被捕,案件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。11月12日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犯罪集团43名罪犯进行宣判,判处张子强等人死刑,张子强等26名被告不服提出上诉;1998年12月5日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上诉案进行审理,终审决定维持原判。于12月被处决,并被没收财产人民币6.621亿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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